一是严格控制出国(境)。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审核备案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二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购买或更换配备小汽车,须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后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建立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报告制度,严禁向下属单位换车、借车或摊派买车。
三是规范和改革业务接待工作。严格业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执行业务接待费职代会报告制度,力争业务接待费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下降。
四是加强对外捐赠的规范管理。按照《南通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出资企业对外捐赠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捐赠审批程序和捐赠行为。
五是大力压缩管理费用。加强对出国考察、学历教育、日常办公费用等各项支出管理,严禁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市国资委还要求各出资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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