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党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廉贪一瞬间,荣辱两世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为核心,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家庭助廉、读书思廉和警示教育等活动。
三是加强针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按照国有资产“四全”监管要求,把监督工作贯穿到国资监管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和全过程之中。
四是结合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公开办事职责、权限、流程、依据、时限和结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国资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项规定》,以及办事公开制度和廉洁谈话制度,实现靠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促廉保廉。
六是充分利用社会监督资源,发挥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并积极采取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基层走访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提升党风、政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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