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国资委成立了由自治区国资委主任任组长、部分厅局和五市国资监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区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协调、督导及重点抽查。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部门分工、分级负责。自治区国资委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总并总结上报全区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自治区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五市国资监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所属市县区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央企控股地方参股的国有企业,按照控股方要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将清理报告抄送自治区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全部工作将于2010年12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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