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文章来源:大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8-25
  上半年,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大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强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共调整、委派了4名国有股权代表董事,完善了董事专报制度。三是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建立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的通知》,建立大型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四是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启动土地评估入账工作;五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业绩考核,加强投资及风险管理,完成了对企业投资项目统计汇总工作。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