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7-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日前,青岛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印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青岛市国有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转方式、调结构”和“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确保国有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这就要求必须在改革发展中继续学习、深入学习,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入探索,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实践,努力把国资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把握发展大势、掌握前沿科技、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能够团结带领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创业发展的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意见》强调,要把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发展所必备的知识技能,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并从“落实学习规划、创新学习方法、拓宽学习途径、完善学习制度”等方面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意见》要求,国资委系统各企业(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强化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总体部署。要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所属党组织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推动者、自觉实践者。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和“齐鲁先锋”、“岛城先锋”等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动员和引导企业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覆盖面。要切实加强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形成常态化学习效应,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和谐发展和我市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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