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资委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7-13

  7月5日,苏州市国资委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卢国柱主任指出,人才是保障苏州市国资国企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国资国企要围绕“引进一批人才、发展一大产业、培育一个经济增长点”的链式效应,抢占制高点,必须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国资国企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要创新科研和人才工作机制。重点推进产学研合作。利用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人才与设备资源,在科研生产等尖端技术研究方面进行合作。通过合作,形成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管理于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坚持荣誉激励、物质激励和文化激励三结合。增强认同感、光荣感和自豪感;在物质激励上,要把知识、技术、能力、经验、管理等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按劳分配,推行多元化分配方式,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三要立足自主培养。要抓职工教育培训,要抓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要采取强化培养与鼓励探索相结合、梯队建设与团队建设相结合等方式,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进度,要加大对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投入。

  四要努力搭建创新创业平台。为创新活动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创新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创新人才,在创新竞争中发现创新人才。

  五要构建人才后备梯队。要充分发挥科技带头人、技能带头人的经验、能力、知识、思维方式等资源,开展传帮带活动,构建一支结构合理,能力突出,思维超前的人才梯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六要建立人才保护机制。对创新型人才取得的成就要大力鼓励,对创新型人才暂时的失败要给予充分理解和宽容。鼓励他们不怕失败,知难而进,不断探索,乐于奉献。要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让创新型人才最大限度地迸发创造力。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