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认真排查,加强防控。要加强对矿山、电力、民爆、冶金、建筑、交通运输、危险路段、桥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排查和防控,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水患矿井的监控,对降雨集中的矿山必须停止生产,撤出作业人员,以防事故发生。高速公路企业要加强路面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对可能出现山体滑坡、路面损坏的路段,要严密监控,对已经发生的局部路段灾情,要组织力量抢险,尽快恢复通车。道路和水上运输企业要合理安排、调整好客运班次,严防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悬挂物、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防止发生建筑施工事故。危化品企业要加强危险源点以及生产、储存、运输的监控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要求各企业要督促好所属企业加强与气象和防汛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情况,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一旦出现险情或事故发生,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要坚决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地段的职工和设备,要做到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把灾情或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是团结协助,形成合力。对受灾企业抢险及恢复生产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各所出资企业之间要相互支援,支持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各企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好值班制度,受灾情影响的企业,领导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力量,确保24小时有带班领导。对重大灾情要及时上报省国资委,做到各项数据上报及时、快捷,对出现的灾情要立即统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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