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支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重点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在财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做好牵线搭桥工作,支持市管企业积极争取有关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争取新增投资项目和政策支持。
三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市国资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企业举报,及时向市减负治乱部门通报情况,协助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严禁委机关违规插手企业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招投标和产品销售,严禁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
四是加大市管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抓好重点在建项目建设,帮助企业争取各级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结对帮扶工作,加强项目调研监控,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五是加强市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每月、每季、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市管企业经济运行通报会、调度会、分析会,进一步了解市管企业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在认真分析基础上,加强调度,及时预警,提出相应对策和指导性意见。
六是突出抓好国企改革的指导服务工作。研究编制完善市管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指导市管企业调结构,转方式,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做细做精做强主业。着力加强资本运营集群建设,补充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政策,完善市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七是帮助企业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改制后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做好因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等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支持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稳定工作。
八是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委中心工作,以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总抓手,准确把握出资人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减少核准、备案事项,规范核准、备案、监管行为。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不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倡导“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对市管企业和基层单位申请办理的事项,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保证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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