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国资委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无锡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5-31
  无锡国资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严格把好资产评估的核准或备案关,坚持合规性审核和合理性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资产评估管理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每年开展产权管理业务知识培训,让评估管理人员准确把握资产评估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资产评估业务的审批手续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制定操作规程,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制定了一整套符合无锡工作实际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操作规程,规定凡涉及企业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必须由出资人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由出资人委托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书》。对涉及企业价值评估的项目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充分反映产权的整体价值,提高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的认知度。

  三是严格审核审查,确保评估工作质量。在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审核评估报告,坚持对评估过程的合规性审核与对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除了进行合规性审核外,结合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评判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及整个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地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合理和完整性。

  四是组织质量抽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把好机构选择关,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制度,实行准入制,对拟纳入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签订评估质量承诺书。每年组织一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业务质量抽查和评比,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

  几年来,无锡国资监管企业共完成资产评估核准项目12个、备案项目290个,涉及净资产帐面值121.42亿元,净资产评估值161.98亿元,资产平均增值率为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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