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考核指标体系更加完善。设置财务、社会服务、政府工程、监管工作、否定与奖励等5大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实现了对企业从单一的调控薪酬分配,到向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迈进。
二是目标值确定方法更加科学。首次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实行对标考核,成本费用总额占业务收入比重,以本企业历史最好值作为目标值进行对标考核,给企业加压,努力降低成本费用。资产现金回收率以参与业绩考核的11户企业平均值作为标杆值,将各企业与标杆值的位次作为考核目标值,激励企业发展速度必须快于平均发展速度才能获得奖励。
三是考核程序更加规范。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更具权威性,从09年开始,招标、委托、会审、整改由国资委会同审计局共同进行,强化了审计力度和权威性;国资监管工作考核全员参与,服务水平由市民评价,参评范围更加广泛。建立了薪酬总额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工资双挂钩方式,确定了效益降薪酬降、薪酬涨幅低于职工工资涨幅的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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