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资委引导企业用创新转方式调结构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5-13
  一是科学确定企业技术创新点。深入调研,找准技术创新突破口,明确技术创新主攻方向,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是完善创新资金保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创新投入,保证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及总额逐年递增;积极争取企业创新项目纳入国家、省市相关规划,用足用好国家、省市自主创新资金扶持;加强与金融、担保等机构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是重视知识产权管理。最大限度开发已有知识产权经济价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对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的综合运用和管理能力,实现企业无形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建立自主创新交流和协作平台。完善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网络,适时开展经验交流,促进创新成果共享和产业化;鼓励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建立开放式的技术创新联盟,减少重复投资,提高综合研发能力。

  五是落实自主创新鼓励政策。把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兑现奖惩,调动创新积极性。加大奖励力度,从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并对自主创新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