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再排查工作从2010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5月底前结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对2008年以来,省国资委监管的独资及控股企业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排查重点主要是对项目决策,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报批和出让行为,项目审批,项目执行,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及项目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参与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廉政建设等十二个方面的情况。通过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分类做出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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