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泉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由泉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三批、第四批企业名单。泉州轻工工艺进出口(集团)公司等16家企业、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分别纳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三批、第四批企业范围。泉州市国资委将于近期与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两批监管企业交接工作。今后,泉州市国资委将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统筹监管范围几个产业关联度高、具有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效应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培育几个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