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监督检查报告质量,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对审计机构提出三项工作要求:一是审计机构应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国资委及各监事会的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与监事会定期联系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沟通反馈,使监事会及时掌握检查具体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重点问题不遗不漏;三是年度监督检查结束后,监事会将对审计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以督促其提高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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