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标准,结合市委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内容,研究制定市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党建工作检查评价办法。二是借鉴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做法,实施企业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三是实行党建示范点制度。选好载体,培树典型,打造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扩大“泰山先锋”成果。四是建立市国资委党委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市国资委党委对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五是出台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办法,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六是制定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培育企业员工“廉政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廉政理念,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风尚。七是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及破产清算企业党组织、党员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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