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积极引导企业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公物拍卖机构。在市属国有企业处置实物资产时,引导企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公物拍卖机构,提高资产处置的增值最大化。自07年以来,市属多家国有企业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公物拍卖机构进行资产处置,支付的拍卖佣金比国家规定的标准降低了4%。其中09年市国资集团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处置抵债房产1115万元,节约拍卖佣金40多万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积极协调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减少交易佣金。在市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时,主动协调产权交易中心及经纪会员,最大程度地减少交易佣金等费用,以此降低交易价格,吸引更多的意向方,实现产权交易的最大化。几年来,市国资委共组织32项企业国有产权进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成交总额3.49亿元,增值0.93 亿元,平均溢价率为26.76%,实现了国有产权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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