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资委开展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工作

文章来源:福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3-09
  福建省国资委规定省属企业凡涉及国有资产转让、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等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结果均纳入公示范围,同时明确了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公示程序和公示结果处理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提高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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