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强化企业基础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着重检查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转让、规划审批、资金使用、质量和安全管理等环节。在搞好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检查、边纠正、边健全制度,下大力气抓好治理工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推动企业改进项目管理模式,确保管理规范、项目优质、资金安全、人员廉洁。严肃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促相结合,纠正违规问题与整章建制相结合,查处违纪行为与教育警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大抽查力度,选择一些问题突出的企业重点督查。紧紧抓住企业经营管理主要风险点,扎实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开展非主业投资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企业财务、采购、招标集中管理效能监察,防范集中化管理后的风险。防止因关键岗位人员违规操作造成重大资产损失。
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综合监管能力。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抓好源头治本工作。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权力制衡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出资企业建立规范董事会,完善外部董事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从体制上解决重大决策“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加强国有产权监管,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深入治理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规范国有产权交易,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规范收入分配,纠正违规行为。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收入分配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审计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规从事委托理财、担保、投资、期货(权)及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的行为。积极推进监督资源整合,完善企廉巡查、外派监事和企业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不断增强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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