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国资委圆满完成09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收缴任务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2-21
  一是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基数与比例。年初严格审核国有独资企业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确定企业当年的净利润及应上缴的利润数,上缴利润按企业净利润的20%计算。国有控参股企业按照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上缴股利数。按时下达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及时调度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情况。认真核对清查企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情况,对未能按期上缴的企业,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资金流有关情况,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上缴时间。

  三是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确保企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前提下,对年末没有按时上缴收益的企业下发收益收缴催收通知书,采取上门收缴等多种形式组织收缴,保障了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2009年,共实现国有资产收益2245万元,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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