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资委被评为2009年全市法治创建工作先进机关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0-02-20
  日前,济南市国资委被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先进机关。济南变压器和山东三箭两家企业荣获先进企业称号,一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济南市国资委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纲要的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效果明显,成绩斐然。

  一是不断加强国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提高国资监管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坚持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先行的思路,着力构建国资监管的基础性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12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32 个,新增衔接性规范性文件15个,为深入推进全市国资规范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积极调处各类经济法律纠纷,不断完善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长效机制。化被动为主动,许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遗留案件逐步得到清理和解决,委自身和监管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初步扭转了应对经济法律纠纷的被动局面,截止2009年11月底,累计协调处理案件161起,其中已完结15起,据初步统计,为机关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26亿元。同时,不断完善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长效机制,监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基本做到机构、岗位、职责到位,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大力推进企业法律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与能力。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市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以及市普法办组织的各类会议或培训,及时掌握全市法治工作精神,另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企业法律工作者进行系统培训,先后组织了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系统内350余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法律者的自身素质与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营造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紧密结合工作和行业实际,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以《企业国有资产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教育的重点,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厂报专栏等载体,在监管企业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济南国资委还将“依法治企”工作细化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具体内容,列入年度企业考核目标内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另外,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引导企业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职工安全生产、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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