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工作。要求各国有监管企业针对各集团自身条件,加快资源整合,积极培育优质企业;按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突出主业,明确投资方向;合理选择中介机构,同时要建立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好现有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工作。
二是发展壮大创投企业。通过政府引导创业基金,加强对高新科技企业的扶持和服务指导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创业板上市。
三是发挥金融领域国有企业的优势,积极为地方优质企业上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是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相互参股等方式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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