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调整国资委和国有资本参股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对国有资本参股的齐鲁证券、金桥免税品和蔬菜公司等企业,改由国资委直接持有国有股权,并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参与决策企业重大事项,监督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了国有出资人的权益。
三是调整国有企业和关联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市国资委成功回购华融资产公司持有的北洋集团2991.45万股股份,持有北洋集团的股权比例达到51.6%,使北洋集团成为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将阳光大厦整体划转到国资集团公司,对国资集团公司所属6户企业成建制划转给铁路局管理。
四是调整国有企业和外资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针对威海滨田印刷机械公司日本投资方解体的情况,经反复协商,最终日方以1美元的价格将55%的股权转让给怡和制造公司。妥善处置了新力热电公司香港方退股问题,第二热电厂以支付港方未收回的投资本金36.13万美元收购了港方49%的股权,使国有资本增值270多万美元。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