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周建强主任对下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严格工作责任。对省属企业抽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出具体安排,明确人员分工,细化工作内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借机提升自身素质,各监事会和相关处室要把专项治理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是要贯穿于基本建设和项目投资的全过程。要以服务企业、帮助企业为出发点,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帮助企业整改。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在对省属企业抽查过程中,各监事会、各处室要从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服从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调遣。在下一步迎接省专治办对省属企业抽查阶段,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主动与省专治办沟通联系,既要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又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是加强政策研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抽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准确分类定性,明确处理的政策界限。要把抽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要通过这项工作使国资监管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序。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解决对策。遇到把握不准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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