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加快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关键领域集中,重点跟踪推进若干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公司间主业、非主业整合;调整区域国资资源配置,完成职能部门下属企业“关、停、并、转”工作。
二是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透明、规范、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重点是继续强化产权管理、审计监察、财务管理的管控作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落实董监事管理考评制度、薪酬管理体系及经营人才储备等工作;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改革改制等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促进国资监管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防范、事中监控转变。
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研究制定国资国企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国资国企实现跨越式发展。重点是引导相关企业加大对松江南部新城地块、轨交站点沿线、佘山旅游资源的投入和开发力度,提升国资国企影响力;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企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国企改革发展基金和国资投融资平台,增强国资国企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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