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基本完成人员安置任务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09-12-03
  12月2日,从江苏省国资委了解到,江苏省新一轮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和设区市大部分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可以基本完成。

  截至11月20日,32户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全部制订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其中27户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4户企业已启动职工安置工作,1户企业正在做改制准备工作。改制的32户省属国企已安置职工75735人,占职工总数的96.27%。42家省属下放企业也已经全部制订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其中27户企业基本完成改制任务,4户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已经职代会通过,其余11户企业正在做改制准备工作。南昌、九江、景德镇等重点设区市国有工业企业职工安置任务基本结束。338户设区市国有工业企业中,已经完成改制任务的有247户,占73.07%,安置职工25.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8.87%。

  各地各部门创造性地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据了解,国企改革资金审核拨付及时到位,已拨付35户省属企业和省属下放企业改革资金12.14亿元。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江西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人员安置任务,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大大好于预期,实现两年完成改革任务的有利条件越来越充分。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