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市属国资公司编制的年度投资计划要紧密联系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强调突出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编制工作。
二是市属国资公司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三城三区”的工作目标,以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确保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是市属国资公司的投资计划不仅要体现国资公司本部的投资计划,还要体现其全资、控股以及有实际控制权子企业投资计划。
四是市属国资公司的2009年度投资分析总结报告要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情况、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项目投资回报情况、金融投资情况等,并进行分析总结。
五是结合国家和省、市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属国资公司及所属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投资的项目(含拟投资项目)中如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须在2009年度投资分析报告中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专题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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