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六项措施加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11-26
  一是认真开展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年检。采取企业申报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年检方式,根据企业报送材料,及时录入“登记系统”,并进行详细汇总和分析;及时做好2009年企业国有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工作,准确掌握企业产权变动状况,全面摸清我市企业产权管理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2008年度产权登记年检210户,2009年占有登记6户、变更登记4户。

  二是严格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把济矿鲁能煤电公司、山拖、吉客隆集团、车轮厂、中银电化等企业改制、股改上市、增资扩股等产权转让中的国有股权设置、政策性费用核实、资产处置等关口,规范了审批程序和处置行为。今年1-10月份共完成6户企业产权转让审批手续,转让国有资产总额4.7亿元。

  三是着力强化企业担保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担保管理办法,认真履行担保决策审批程序,逐步实现了事前风险审查、事中跟踪控制、事后责任落实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批企业担保事项22个,合计担保金额2.33亿元。

  四是公开、公正选聘中介机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中介机构选聘,强化对执业质量的监督力度,合理确定服务费用,积极服务于国资监管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共委托服务项目22项,累计资产总额49.22亿元。

  五是积极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下发了《济宁市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及预算执行办法》,认真安排部署2008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测定市管企业2009年应交国有资本收益1.26亿元。本着保改革促发展的原则,科学制订市管企业预算支出计划,初步测定山拖厂、机床附件厂破产及吉客隆集团改革支出1.07亿元,确保市管企业脱困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六是加大产权交易监管力度。与市监察局、工商局联合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措施。与监察局、招监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范围、程序和部门职责,杜绝随意处置企业国有资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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