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托产权登记、年检确认产权关系,掌握资本分布情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监督机制,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采用指定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对审核的全过程进行详尽记录,保证了公平、公正。三是加强产权交易机构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严格规范产权交易程序,对国有产权的转让,全部进场交易,实现由人为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同时,在省级报刊和产交所网站、市国资委网站公开挂牌公告,实行阳光操作,并及时建立相关档案。四是扎实推进国有产权转让工作。规范交易流程、完备相关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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