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强化廉洁从业意识,确保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在健全制度、加强制约、查办案件、源头防腐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国有企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生产经营,一手抓反腐倡廉,不断开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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