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推进和深化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章来源:大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10-23
  大连市国家出资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发生根本变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经济运行质量和发展速度明显提升,带动大连市经济实力增强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但大连市国家出资企业改革仍有一些深层次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改革发展和经济调整任务仍然很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国家出资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年初,大连市国资委牵头起草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于9月8日由大连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把国家出资企业放到全国发展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大格局中谋划,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份制为公有制主要实现方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促使国家出资企业健康较快发展,成为大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突出重点、全面发展,分类管理、分类指导,职工参与、共享成果的原则。《意见》指出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国有资本基本集聚到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自然资源、重要公用产品和服务领域;集聚到现代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港口物流、电子信息、节能球保等产业。产业类企业基本实现企业整体上市和主业部分上市;经营性事业单位基本实现事转企、企改制;企业非主业资产基本实现较大范围的整合调整。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国际前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大连市地方经济具有较大支撑和拉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实现国有股权优化配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透明、规范、高效,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意见》还明确了推进和深化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二十一项基本任务。即明确企业功能定位,推进企业战略重组联合,做强做大上市公司,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确企业战略调整方向,创新国有资产有序流动机制等。《意见》的发布,对深化大连市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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