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资委推进“三位一体”监督体制建设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10-16
  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南通市国资委注重整合监督资源,在系统内积极推进企廉巡查、处派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监督体制建设,通过进一步优化国有出资企业监督资源配置,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这一举措成为市国企惩防体系建设又一新亮点。

  在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企廉巡查、外派监事会和企业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监督体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国资委外派企业监事会成员为企廉巡查组成员,出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对所属企业的巡查工作。在履行职责上,外派监事会工作以财务审计监督为主;巡查工作侧重于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对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情况;出资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主要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和依法经营等方面情况,并根据授权受理涉及反映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信访反映。在落实责任上,坚持把监督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的执行情况。“三位一体”监督的主要思路是在不改变现有内部监督结构和体系的情况下,立足上对下监督、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整合财务审计、巡查、纪检监察等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为了加强对“三位一体”监督体制建设的领导。南通市国资委党组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位一体”监督的阶段性重点和任务。南通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作为“三位一体”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与外派监事会和各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向每个监事会派出1名联络员,作为企业巡查组工作人员。各出资企业党组织支持保证“三位一体”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督促企业与外派监事会进行工作沟通,如实提供监督所需资料,保证监事会的知情权、监督权。各监事会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对企业的正常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增加企业的负担,服从服务企业改革大局。监事会和巡查组开展工作过程中可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开展访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以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以及其他与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的专题会议。因特殊需要,也可以列席出资企业重要子公司的相关会议,进行延伸监督检查。各出资企业切实加强自身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建设,对重要子企业除实行财务委派制度外,企业纪委可同时委托其担任纪检监察信息员,以便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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