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国资办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10-12
  《企业国有资产法》颁布实施以来,日照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组织学习贯彻,推动加强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在2009年8月31日召开的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企业国有资产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并由市财政局就《企业国有资产法》主要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

  一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重要意义。《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依据,是搞好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也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法律保障。

  二是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政府授权,依法加强企业国资监管,依法维护国家对出资企业的各项权利。

  三是建立健全国资监管的规章制度,建立起业绩考核机制和会计、审计、统计三者有机衔接的出资人财务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工作,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促进国有产权转让工作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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