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两个必须”,确保改革改制程序规范。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坚持所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坚持凡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改革改制方案,将不予以启动下一改革改制程序。
二是坚持“两个公开”,确保职工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认真细致地做好对分流安置职工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到政策透明、宣传到位,使职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坚持改制资产审计评估结果公开,对列入企业改制的资产的评估审计结果在企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严格按规定,对转让的国有产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自觉接受企业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坚持“两个结合”,确保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坚持严格执行政策与有情操作相结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和国企改革的政策要求,在分流安置职工的补偿费标准上,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和办理,同时对家庭困难的职工,发挥企业群团组织的作用,做好帮扶解困工作,体现组织和集体的温暖;坚持发挥改制主体积极性与多部门联动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与发动,调动改制企业职工特别是原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广大职工能够参与改革,同时,主动与劳动保障、房管、国土、审计、纪检(监察)以及公安、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和推进改革。今年以来,先后在威孚股份人员分流和海星电机破产清算中,虽然涉及人员较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多,由于各部门通力协作,工作到位,取得了职工的支持,使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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