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资委实施“四个四工程”构建稳定风险防控机制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8-21
  一是健全四大风险防控,完善决策、投资、产权、法律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工作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二是推行四项重点标准,从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影响性和程序性出发,认真审视日常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行四步评估程序,按照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分析研判,评估风险;形成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集体审议;作出处理决定等四步工作程序,努力超前化解决策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是实施四条责任追究,坚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对维稳工作不力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维护和谐稳定局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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