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委召开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8-07

  2009年8月4日,江苏省国资委在南京召开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座谈会,全省13个市国资委主管产权管理工作的领导、产权处长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了《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3号),《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等文件。 

  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蔡荣国出席了会议,他要求各市国资委督促国有股东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支持和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有序推动现有上市公司资源整合。为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蔡荣国就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有关问题提出四点意见:一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国有股东要坚持守法诚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二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在相关信息依法披露前,严禁国有股东相关人员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违规披露;三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严格履行股东义务。在涉及上市公司事项的相关行为决策或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要求,严格履行内部决策、信息披露、申请报告等程序,不得暗箱操作、违规运作;四规范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动行为。防止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损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国有股东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超过规定比例股份的,应当将包括出售股份数量、价格下限、出售时限等情况的出售股份方案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各市国资委还介绍了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对当前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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