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国资委部署09年市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8-06

  在近日召开的烟台市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会议上,烟台市国资委确定2009年将围绕“健全两项制度,开展四项活动”,全面加强市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健全两项制度:一是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国资纪委负责人定期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话,及时掌握发现企业领导人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廉政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理干部为事前保护、教育干部。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烟台市国资委与市管企业、市管企业与权属企业层层签定《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书》,将产权转让、资产处置、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纳入监察考核范围,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反腐倡廉的责任感,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开展四项工作:一是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八落实活动。认真解决领导人员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实现领导人员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提高领导的表率力。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中纪委提出的“七个不准”规定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企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围绕企业产权转让、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监督的推动力。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突出重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惩治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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