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不断完善工作程序顺利完成200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7-15
  为扎实做好2008年度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工作,从去年11月起,青岛市国资委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央企决算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青岛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体系、财务决算审核规范和财务决算工作程序,实行从初审、协审到会审的“三审”制度,保证了年度决算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完善决算报告体系。为兼顾新旧准则过渡时期执行不同会计核算制度企业的填报需要,市国资委编制了一整套财务决算报表,兼容了新准则和原有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分析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填列,满足了不同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另外,为满足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需要,在决算报表中除包括会计主附表及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外,增加了财务情况表和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以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为国资财务监管工作提供全面、明细的财务信息。

  二是完善决算审核规范。针对财务决算审计由各监管企业自行委托、自行付费的现状,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制定了相应的审核工作方案和审核规范,要求各企业必须在市国资委公布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中介机构并报国资委审核备案,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决算报告编制和审核工作。

  三是完善决算工作程序。针对监管企业年度决算工作面广、量大的特点,青岛市国资委创新了审计工作程序。实行从初审、协审到会审的“三审”制度。即:初审由各企业相关会计人员负责,以保证决算报表依法合规编制;协审由承担审计任务的中介机构负责,以保证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和会计信息充分、及时披露;会审由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处组织,以保证决算审核的总体质量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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