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将法制教育纳入委机关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编印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开展专项法规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强化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加强了国资监管的“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即《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青岛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学习。五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把学习的效果体现在加强国资监管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当中。六是建设“法治机关”。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审批事项清理、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自觉地接受监督,建设“法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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