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资委完成与出资企业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签约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6-02
  日前,苏州市国资委与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的10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分别签订了2009年度和2009年~2011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责任书就考核内容及指标、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考核与奖惩等事项作了约定。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两大类12项具体指标。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两大类6项具体指标。从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看,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突出导向性。不论是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还是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在所设置的基本指标中都突出了对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力度,其基准分数占全部基准分数总额的70%;当实际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时,企业还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享受到超额(率)加分,最多可加20分,着力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强调责任感。责任书除了突出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外,还强调企业的其他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标、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国有资产收益收缴责任指标等在内的6项考核指标都要求企业履行相关责任,占12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50%。

  三是兼顾个性化。责任书根据制造业、服务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特质,在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分别设置了3项个性化指标,以使整个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更趋客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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