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协调服务力度,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经贸委、青岛市国资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从市级机关领导干部中选派“企业联络员”服务企业的意见》(青组〔2009〕8号)。《意见》提出,从今年3月开始,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从青岛市市级机关领导干部中选派30名左右市级机关领导干部,到30家企业作为“企业联络员”。“企业联络员”服务时间暂定一年,不脱产,每周至少一次到企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三个方面:一是办实事,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搞服务,发挥市级机关领导干部联系渠道多、信息面广的优势,做好沟通联系工作;三是出主意,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利用政府方面的一些优势,帮助企业一起研究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为确保《意见》切实可行,保证服务企业活动取得实效,2月份,市里分别召开了6个座谈会,征求了30家市直、民营及股份制大企业的意见,并与相关市级机关进行了沟通联系,确定了“企业联络员”人选。近日将召开动员大会,3月中旬起“企业联络员”正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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