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努力推进一般竞争性国有小企业改革。按照国民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对处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中小企业的国有资本,实行全额退出,转为民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并将国有资本收益投于必要的行业和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三是大力推进国有困难企业国有资本的调整退出。对有一定产品或者有一定市场等优势的较大困难企业,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广泛推介,通过引入职工持股、引进其他社会投资者合资合作等形式,改善企业的股权结构,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加强管理,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对已无任何优势,丧失发展空间,无法生存的困难企业,在安置好职工的前提下实行关停、清算注销,优化国有资本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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