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国资委五措并举夯实国资监管基础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3-17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市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等办法,拟定外派监事会和财务总监、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国有产权转让、企业重大失误责任追究、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企业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制度办法。

  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全面启动市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决算审核、年度统计报告和每月财务快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是切实加强产权管理。做好有关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严把资产损失核销关,强化企业担保管理,做好企业改制中产权审批处置,主动参与全省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工作,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行为。08年审批担保事项35个,担保金额59,192.5万元。

  四是严格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对市管企业负责人确定年度和任期经营目标,与11户市管企业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严格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奖惩、任免挂钩,真正做到经营者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

  五是扎实开展收入分配管理。完成了16户企业负责人07年度基薪测算工作,公布08年度预发基薪方案,积极争取市管企业病退人员指标,有效保障了病退人员权益,开展市管企业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清理欠缴的各种劳动保险5960多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