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2-20

  2008年以来,连云港市、县(区)两级国资监管部门面对横扫全球的金融危机,坚持从评估中介机构准入、评估项目招投标、专家评审制度、报告量化考核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积极规范了全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行为,有效提高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水平。08年,连云港市涉及评估的国有资产总额为824468.1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78182.87万元,评估后经核准备案的国有资产总额为953277.5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06991.31万元,资产增值分别实现15.62%和34.06%,维护了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和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