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户政策性破产企业立案
2008年是国家政策性破产立案审批的最后一年,截至目前,哈尔滨市经国家批准并具备条件的23户政策性破产企业全部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法院立案工作。同时,相关部门利用国家实施新《破产法》的有利时机,通过实施依法破产解决了国有劣势企业改制难题,2008年,全市共有14户企业向法院申报实施了依法破产,其中8户企业完成了破产清算工作。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全面展开
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据了解,目前哈市已全部完成市属657户企业、中省直146户企业的改革范围界定工作;7户先行试点的企业已基本完成了改革工作。今年,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任务:市属工业企业要完成140户;市属非工业企业要完成68户;区县企业要完成465户。
完成国企债务处置14.2亿元
由于哈尔滨市国资监管加强,国资管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方面,国有企业债务处置效果进一步显现。全年共计完成国有企业债务处置14.2亿元,支付回购资金4亿元,综合受偿比率为28%,用较小的回购成本为企业卸掉了较大的债务包袱。
另一方面,国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完成了872户国有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实现了212宗产权交易,成交额9.4亿元,增值额5.3亿元,增值率129%。加强了对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基础数据。
另悉,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职工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发布,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修改并提出意见后,将由市劳动、财政、国资三个部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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