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开展2008年度企业国有产权年检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2-13
  为做好200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及数据汇总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的分布与变动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将开展2008年度企业国有产权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由市国资委、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

  二、年检时间。所出资企业应当于2009年4月10日前完成对本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并形成汇总分析报告。

  三、年检方式。连云港市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采用自查、互查以及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年检内容。一是所出资企业是否制订了产权登记相关制度,是否有职能部门及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所出资企业发生新设、分立、改制、增资扩股、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资产划转、关闭、破产等经济行为后,是否及时办理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三是所出资企业对产权登记表证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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