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实施,1985年起实行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及行政审批的管理方式,在许多方面已不能满足工资总额管理调控的要求。
为此,省国资委决定改进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调控管理方式,从2009年起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以利于实现企业工资分配的效益导向与市场化原则相结合,利于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利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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