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提升资源整合能力。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引领,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整合同构业务,减少企业内部同业竞争。积极推进分散于不同子公司的同类业务整合,努力形成业务相对集中、特色明显、优势互补、高效运作的集团化经营模式。推进资源加快向主业和重要子公司集聚。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适当控制新设子公司,增量投资和存量资源向主业和重要子公司集聚,做强做大主业和重要子公司。压缩企业层级。科学设置管理幅度和企业层级,大力清理第四层级及以下企业。除特殊情况外,现有第四层级企业要在年内清理完毕。清理劣势企业和低效参股投资。现有各级停业企业、2008年及以前连续三年亏损企业、资不抵债企业;2008年及以前连续三年无收益的参股投资、账面价值低于300万元的参股投资、第三层级企业的对外参股投资,要在两年内采取多种方式清理退出。
二是大力提升集团公司管控力。重点提高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资源配置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应急处置能力。2009年,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构建母子公司框架体制,理顺各层级企业的资产财务关系,依法规范各级子企业的责权和决策程序。省属企业要有效行使对各级子企业的控制权,通过修订子公司章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措施,确保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和管控要求在各级子企业得到落实。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的功能。经批准,集团公司负责人兼任下一层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其所兼任企业的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后提交集团公司集体决策,避免出现因其兼职而造成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功能虚置或由少数个人决策的现象。推行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集中筹融资,统筹安排与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防范财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是大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要把风险防控工作摆到企业管理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2009年重点落实以下工作: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省属企业要积极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制订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确定风险管控模式,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执行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经营财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各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经营财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形成规范性文件印发执行。落实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制度。增强全员风险意识,落实各岗位的风险防控责任。加强经营财务风险的识别、监测和防范。集团公司要明确具体职能部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做到风险管理日常化、动态化、制度化。省属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要专题研究审议风险管理问题。
四是大力提升制度执行力。全面梳理现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有效管用原则,缺什么制度就补什么制度,什么制度不适应需要就调整完善什么制度。要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再落实。要狠抓制度的执行,采取有力的约束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有制度不执行的现象,确保制度落实到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每个环节,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加强教育引导,使管理制度深入人心,在全体员工中形成自觉执行制度的文化氛围。
五是大力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管理信息化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要以管理信息化为载体,推进企业流程再造,优化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要以财务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拓展管理信息化的覆盖领域。各省属企业要研究制订推进管理信息化的三年规划,对管理信息化工作及资金使用做出统筹安排。要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力争取得实际成效。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具体内容、平台系统和模式选择,由省属企业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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