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组建投资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束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9-02-09
  为加强青岛市新组建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管,根据《青岛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清产核资相关规定,青岛市政府国资委组织青岛华通集团、青岛城投集团进行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等清产核资工作,对各投资类公司资产损失进行了认定和处置。至此,新组建投资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束。

  通过清产核资的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理清了各投资公司重组后的资产状况、管理状况及内控制度等,摸清了投资类公司“家底”,为实现政府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政府投资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依法认定和处置各投资类公司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资产损失。通过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核实了资产质量,为投资类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做好绩效评价提供良好条件。

  三是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指导各投资类公司制订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财务核算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

  下一步,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将加强对清产核资后续工作的监控,督导各投资类公司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及损失认定处置批复,做好完善内控制度、资产损失的清理回收等各项清产核资后续整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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