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争三年实现国企改革发展五项新突破

文章来源:福建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01-24

  二十多年前,福建五十五位国有企业厂长经理一封“请给我们‘松绑’”的呼吁信,曾吹响了中国国企改革的号角。今年新年伊始,福建推出“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公司大集团战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等五方面实现新突破。

  突出的具体目标是,福建力争三年内基本完成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重组和结构调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培育打造一批竞争优势明显、能引领和带动福建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福建在“意见”中提出,对有比较优势的冶金、石化、船舶、汽车、造纸、物流、外贸、电子信息、建筑施工等企业,要通过重组整合、收购兼并等方式加快发展,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对资本集约化程度低、技术含量少、竞争优势不强的企业,要加大改组力度,促进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对竞争性领域中资产和业务较为分散的中小企业,鼓励外资、民营参股、控股或整体收购。

  在培育发展大公司大集团方面,福建将支持国有企业与有实力的境内外企业合作,支持和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盈利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发展,重点在矿产资源、原材料、能源等领域开拓市场;力争三年内有十家以上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进入全国五百强,资产总额百亿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达二十家,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量达七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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