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强调,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监事会职责,规范运作,努力构建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内部运行机制。
《办法》不仅对担任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了明确,而且就实行严格、有序、有效的选拔、考察、任免、教育、培养、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免职和辞职等在内的一整套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充分体现了科学管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建立以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施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管理制度,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为实现无锡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跨越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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